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 对包头市东河区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055号建议的答复
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
对包头市东河区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055号建议的答复
李牡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加大普法力度的提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普法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我区目前在普法工作中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群体普法教育成效不明显,创新力度小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结合我区实际,区分社会不同阶层和不同人群,分层次、分类别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融入点,实施“嵌入式”“菜单式”“精准式”普法,不断提高社会公民法治意识。一是针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使领导干部能够养成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权的行为习惯,严守法治底线,规范从政行为。二是紧盯青少年“关键时期”,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利用校园文化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培养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在成长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三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特别要针对企业管理者和职工、农村“两委”干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推送法律知识,打造更为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公民对法治社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积极探索普法方式方法
一是坚持把普法融入党委政府决策中,鼓励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列席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推动决策法治化、规范化。二是坚持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办案程序中,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三是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四是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五是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六是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采取运用电子调查问卷方式对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制定进行社会调查征求意见,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八五”普法提供精准依据。推进普法新媒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应用好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快手、抖音等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传播转变。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创作高质量、个性化的普法产品,通过激励机制打造新媒体普法精品内容,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讲好东河法治故事,展示法治东河良好形象,切实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感谢您对普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更好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