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要求,以“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为原则,以“动态梳理、认领编制”为抓手。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与监管事项梳理调整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夯实营商环境优化基础。
一、锚定政策要求,构建规范梳理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以及其他行政权力共11种权力类别;配套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评估办法》;建立了行政权力事项编制、调整、公布、实施、监督的闭环机制;规范了“两年集中调整+即时个别调整”的清单调整流程。东河区政数局认真落实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组织全区32家职能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并结合“简事项—并材料—寻数源”三步法,抓实事项动态梳理确保事项核心要素与自治区标准保持一致。
二、精准梳理“两类目录”,夯实标准化基础
(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
按照办法“同源发布、同步更新”要求,动态调整梳理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1284项,清理平台取消项50项、重复项62项,完成1272项全要素信息核查,形成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现全程网办占比提升至98.52%,“最多跑一次”实现率100%,即办件占比达75.67%。组织全区32家部门、2镇、12街道开展全层级3910项办事指南核查修改,实现事项名称、编码、办理流程等12项要素统一,目前所有办事指南已在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等渠道同源发布,确保线上线下办理标准一致。
(二)监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
依据办法“梳理监管事项基本目录”的部署,东河区政数局将“三步法”拓展至监管事项标准化建设,依托内蒙古“互联网+监管”系统,目前完成部门账号更新配置24家,监管主项认领553项,实现对监管事项的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监管层级等基本要素和监管对象、方式、流程、结果等重点要素进行全面梳理,为2025年底全面完成监管事项标准化奠定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东河区政数局将持续深化《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落实,一是对照自治区最新标准完善事项要素,完成事项的认领和发布;二是强化平台应用与培训,积极对接实施机关,提升各部门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操作能力;三是建立事项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精准衔接,以精准管理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