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根据自治区、包头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以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全区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及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方式
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系列职称评审及认定采取线上申报、线下评审认定方式进行,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之外的其他专业系列的教职工,按照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要求进行申报和评审。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总体进度安排
1.各学校按要求下发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安排学校职称评审工作。7月10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
2.“定向评价”中、初级职称待评审条件印发后,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个人申报提交阶段(5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各相应级别申报截止时间。
1.初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11日至5月25日);
2.中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26日至6月10日);
3.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线上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三)材料审核、上报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1.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文件要求6月11日至7月10日,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逐级报送至市教育局,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区教育局材料审核时间进度另行通知。
2.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之外的其他专业系列的教职工,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安排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组织好推荐工作
(一)参加职称评审人员推荐要求
高、中级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过时未上报材料视为单位主动放弃2026年教师职称申报,基层“定向评价”高级教师可申报数另行通知。
(二)农村学校教师初始认定工作要求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突出服务基层导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以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中级及以下相应的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具有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工作后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工作后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五、申报程序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提交后,需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
1.职称申报材料应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市教育局逐级复审、逐级上报。
2.非公有制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按照属地原则报东河区教育局,也可通过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申报。
3.申报材料包括:2026年职称申报情况报告、《2026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编)》及《包头市2026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完成初审及公示工作后纸质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307室。
(三)严格审核把关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一致。
1.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的,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申报人员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2.学校必须严把参评材料审核关,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学校审核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将相关责任人及分管领导追责,校长、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这一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3.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教师队伍的稳定,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单位要确实做到择优选拔,从师德师风、个人业绩、工作能力、工作纪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推荐。
4.要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职称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不得任人唯亲,以权谋私,要就地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凡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矛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各单位在上报材料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6.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纸质版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六、严格收费管理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其他未尽事项,请查阅附件中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联系电话:6166071
附件:
1.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5.2026年东河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料审核花名表.xls
8.2026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上报要求.docx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