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东河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包头市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6〕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原则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
(三)坚持招生入园服务“一网通办”原则
通过“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实现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入园办法
(一)入园对象
1.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的适龄幼儿。
2.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幼班,招收2至3周岁幼儿。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
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
1.网上预报名。5月11日9:00—5月15日17:00期间,凡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蒙速办”或“i包头”点击“2026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界面,填报真实、完整的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填报,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后,即报名成功。
2.资格审核。2026年幼儿园招生继续实行线上资审,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进行电脑派位。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3.电脑派位。5月25日区教育局通过“东河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5月28日将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具体信息请关注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
4.公布结果。5月28日18:00以后,家长可通过“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蒙速办”或“i包头”查询结果。电脑派位成功或拟报名幼儿园通知录取的幼儿,6月5日9:00—17:00到幼儿园报名,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5.线下补录。区教育局将通过“东河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和有意愿入公办园的非东河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入园。
6.全面实施“长幼随学”。多子女家庭可由监护人在网上预报名时提出申请,将幼儿安排到其在读兄(姐)所在幼儿园就读。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
全区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将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非普惠性民办儿园名单及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自主选择。
(四)幼儿园托班招生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托班招生应在小班统一招生结束后开展。托班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家长可自主选择。
(五)特殊儿童入园
包头铁路第二幼儿园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有意向的家长可联系办理(联系电话:13171220456)。鼓励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招收能适应集体生活的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实施学前教育。
(六)优待人员子女入园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优待人员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408室)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2日。
三、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招生要求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规范收费管理
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请适龄幼儿监护人选择公办或者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收费情况)入园,以免影响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减免。幼儿园要做好在园幼儿学籍注册管理,在幼儿入园2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一人一号。园所要严格落实学前一年保教费减免政策。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三)加强工作宣传
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含幼儿园托幼班)务必于4月17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发布。4月24日将通过“东河教育局”微信平台公布《东河区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园要通过园所微信平台或在本园醒目位置张贴、公布本园招生简章,畅通家园沟通渠道,为家长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东河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472-6166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