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根据自治区、包头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现就从业人员电子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暂停使用及临时办理健康合格证明事项公告如下:
目前使用的从业人员电子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自2025年7月30日起暂停使用该系统,恢复时间另行公告。需办理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至我区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附后)现场体检,合格后领取卡式健康合格证明。
注意事项:
1、卡式健康合格证明与电子健康证具有同等效力。
2、卡式健康合格证明由区卫健委统一印制,加盖医疗机构体检章后生效。
3、办理健康证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张1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
4、需办理健康证的可提前电话咨询体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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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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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头市东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0472-5151068 0472-5151128 |
东河区内环路居士林北路东3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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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头市东河区中医医院 |
0472-4104334 |
包头市东河区工业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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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包头市东河区医院 |
0472-4114233 |
东河区西门大街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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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0472-2626601 |
包铝工人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