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信访局领导班子分管工作及职能职责
李耀东(党组书记、信访局局长)
负责信访局全面工作。
高 勇(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党建、宣传、统战等工作。
刘 瑞(党组成员、信访局副局长)
负责信访代办制、来访接待、联合接访、驻京驻呼信访、县级领导接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接待室接待工作。
谢宏磊(党组成员、信访局副局长)
负责政务事务、人事财务、保密安全、信息化建设、纪检等方面工作;负责信访督查、信访隐患与风险评估、信访工作考核、网络电话信访、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复查复核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及接待室督查、网络信访、办信、法规工作。
工作职能:
区信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东河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调指导东河区各镇(街道)、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承办上级和区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东河区各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起草信访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区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人事、机要保密、财务、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等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
(二)接待室。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和区委、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
办公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党政大楼联合接访中心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472--4388006
负责人:李耀东(党组书记、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