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政务服务局
东河区政务服务局
领导班子分管工作及职能职责
刘鹏(党组书记、局长、支部书记)
主持区政务服务局全面工作。
王婧(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刘鹏同志负责党务日常工作,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法制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承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分管股室:改革推进综合室。
白静宇(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刘鹏同志负责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的督促检查、效能评估、政风纠查;负责政务服务的廉政风险防控,协调监管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区本级实体政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分管股室: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室、效能督查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东河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东河区印发的《东河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三条 区政务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东河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及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起草有关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精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统筹指导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划监管全区政府网站,负责东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参与东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负责区政府网络系统与包头市网络系统互连互通的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指导区本级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七)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的统筹管理、督促检查、效能评估、政风纠查;受理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八)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政务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改革推进综合室。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协调推进基础清单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牵头起草有关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和制度,参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及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文流转、归档及重要批示件的承办、转办、督办等工作。制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法制等工作,承担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室。负责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承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负责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效能督查室。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的督促检查、效能评估、政风纠查。负责政务服务的廉政风险防控,协调监管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区本级实体政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人力资本产业园3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2—2626310
负 责 人:东河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刘鹏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