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奖励!政策清单来了
一、青年人才奖励
对重点产业、项目和各类市场主体引进的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给予博士研究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一次性人才奖励。引进人才及其配偶若均符合条件的,双方可同时申请奖励。企业引进后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和已享受“大学生集聚计划”生活补贴的,不纳入一次性人才奖励范围。
申请人登录“中国包头人才网”(www.btrc.cn)进行线上申请。需准备《包头市青年人才奖励申请表》、劳动合同、身份证(正反同页)、毕业证、学位证、社保卡(需要开通银行功能)、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内蒙古人社APP“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截图。
二、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对来包务工人员给予租房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每月120平方米(每平方米16元,下同)、硕士研究生每月90平方米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前两年全额后两年减半发放;本科毕业生按照每月30平方米标准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大专、中专毕业生按照每月20平方米标准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其他人员,符合所在地区公租房补贴发放标准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可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申请人登录“中国包头人才网(www.btrc.cn)”进行线上申请。需准备身份证(正反面同页)、毕业证、学位证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人才荣誉称号、资格证书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内蒙古人社APP“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截图。
三、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全市实行统一的培训补贴标准,区分不同职业(工种),最高不超过3000元。
培训机构组织城镇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合格后,持《包头市就业创业培训绩效评价和实地核实情况表》、《告知承诺书》、《职业技能培训合格人员申报培训补贴资金花名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向培训所在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提交补贴申领资料。
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内蒙古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学校登录内蒙古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审核,审核通过的毕业生要在校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一览表报送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选派审计机构审验申请材料,出具审计报告,财政部门根据审计意见拨付补贴资金。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根据符合条件只能申报其中一项,不可重复申报。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向当地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相关资料。旗县区人社(就业)部门审核并向市人社局备案后,申请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六、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对于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创业者,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贷款超出国家,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规定额度的利息由市本级承担。
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符合申请贷款范围的申贷人可前往市、旗县区两级人社部门综合柜台申请。线上可登录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nmg.gov.cn/)包头就业创业网(http://www.btjyj.cn/)、就业包头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
七、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1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向当地就业服务部门提供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或缴费凭证及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其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就业服务部门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
八、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给予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按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至60%。补贴期限3—12个月。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申请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九、中小企业储备人才政策
鼓励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储备期间政府给予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薪酬待遇与同岗位相比不足部分由企业补齐。储备期2年,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列人“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生”范围,享受相关定向招考、招聘政策。市人社局每年根据自治区下达计划制定各地区任务,各旗县区人社(就业)部门认定辖区储备单位资质和储备人才条件,按照市人社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辖区储备单位招募人员。
开展储备工作单位提供申请人生活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资金汇总表向所在旗县区人社(就业)部门提出申请,旗县区人社(就业)部门审核后申请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十、青年人才引进贡献奖
对企业(不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年度内新吸纳30人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留包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50万元。
每年2月底前,企业根据上年度吸纳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通过包头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j.baotou.gov.cn/bthqlm/#/login)线上申报,需提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身份、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情况凭证。各旗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内蒙驻包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属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各旗县区人社和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报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研究提出“青年人才引进贡献奖”意见,报请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