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东政办发〔2021〕45号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东河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东河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精神,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1]62号)要求,为全面落实东河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包头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和农牧区传统取暖习惯的基础上,学习借鉴“2+26”重点城市和汾渭平原清洁取暖经验,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热源侧清洁低碳化与用户侧高效化舒适化相结合,坚持项目高质量建设与可持续运行相结合,坚持二氧化碳减排与大气污染治理相结合,坚持城市经济结构优化与生态环境改善相结合,打造“低碳化、清洁化、高效化、多元化、智能化、长效化”六化同步的清洁取暖示范城市样板。
(二)工作原则
1.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两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工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技术指导,推动专项方案的落实。
2.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组合方式。
3.安全取暖,统筹兼顾。各地区必须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动清洁取暖工作。统筹供需平衡,构建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保障居民用气、用热。改造施工安排既要保障进度,又要保证施工、运行安全。
4.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两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清洁取暖规划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对清洁取暖率指标的要求,到2023年,我区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其中2021年,完成90%的燃煤散烧治理任务,其他项目完成年度计划。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推动东河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成立东河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张利军 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李晓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林甫 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长征 副区长
高锦明 副区长
张红艳 副区长
成 员:杨海清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晓晖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白震原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田永光 区财政局局长
胡国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旭 区审计局局长
杨建军 区农牧局局长
赵丽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进忠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志刚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主持行政工作)
张金虎 区棚户区改造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武智勇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肖尚琦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孙成栋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宝华 东河交管大队大队长
马钢城 东兴交管大队大队长
武 杰 河东镇镇长
郭 雨 沙尔沁镇镇长
闫 琛 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
陈璟枫 西脑包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利伟 南圪洞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静涛 东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剑锋 南门外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 烁 回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昆 财神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卿嵩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琴 铁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建强 天骄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晓乐 东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俊平 杨圪楞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翔宇 东河供电分局局长
乔 义 九原供电分局局长
杨明璐 包头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葛全君 东华热电供热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胡国瑞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检查、协调推进,落实工作计划,“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掌握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汇总、定期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1.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煤改气”改造项目小组
组 长:胡国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两镇、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杨明璐 包头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葛全君 东华热电供热分公司总经理
2.新能源取暖建设改造项目小组
组 长:胡国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王晓晖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乔 义 九原供电分局局长
张翔宇 东河供电分局局长
两镇、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3.禁煤管理小组
组 长:张志刚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赵丽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两镇、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张 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宝华 东河交管大队大队长
马钢城 东兴交管大队大队长
4.综合组
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建。
两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两镇、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对项目推进、施工质量、质量安全等工作全面负责。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能源保障工作。配合办理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的审核、立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筹协调居民燃煤散烧治理、供热管网建设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负责推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入网和天然气气源、管网建设以及煤改电改造建设;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做好供热、燃气、煤改电安全监管,并负责资金审核。
财政部门负责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落实区级财政配套资金。负责制定资金监管办法,负责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严格审核资金拨付与使用。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及配套热力站、管线等工程的规划审批。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清洁取暖排放指标进行监管。负责争取环保专项补贴资金。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原煤销售网点清理整治;配合区住建部门推动商业用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配合住建部门推动相关教育类建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制定原煤管控专项工作方案,负责流动摊点以及其他户外原煤散烧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同时设置固定检查点,建立全天候、全覆盖的原煤清理取缔管控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结合《市政府关于加强燃煤散烧治理的通告》四禁(禁燃、禁售、禁储、禁运)要求,联合生态、公安、交管、属地等部门依法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原煤销售、拉运、储存、燃烧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原煤运输管控,参与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
农牧部门负责配合办理涉及燃气、供热管线穿越林带等相关手续。
应急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供电部门负责实施电网增容,完善配电设施建设,争取市供电部门补贴支持。加强与各地区联系,落实制定年度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电网改造资金,保障清洁取暖项目可靠用电。
燃气、供热、电替代等项目单位负责具体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任务目标
(一)燃煤散烧整治
1.任务计划
全区共完成26441户、212万平方米综合整治任务。2021年完成全部整治任务的90%,即23797户,190.4万平方米。
对已列入近3年拆迁计划的区域,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调整改造方式。
各属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技术路线,调整改造方式。
2.任务分工
(1)接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共改造2196户,17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两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供热单位负责热源、热网建设。
(2)新能源取暖项目。改造12717户、102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两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供电分局负责电网升级改造。
(3)“煤改气”改造项目。共改造11528户、92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两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中燃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气源以及配套管网建设。
(4)禁燃区内禁煤管理。加强源头管控,依法加强运输环节散煤监管,严禁禁燃区内销售、经营和燃用散煤。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大队
责任分工:两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大队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供热管网建设改造
老旧小区供热管网等相关供热管网改造,改造供热管线50公里、涉及供热面积126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各项目单位负责建设工作。
(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共100.26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两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摸排准备:4月20日-5月15日,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对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情况进行排查,收集相关资料,组织测算,确定辖区内清洁取暖实施项目。
(二)项目前期:5月16日-6月15日,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开展前期工作,包括培训、可研、立项、招投标、设计等。
(三)组织实施:6月16日-10月10日,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组织施工。
(四)组织验收:10月11日-12月31日,各项目试运行,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组织验收、审计工作。
六、补贴政策
本补贴政策适用于本方案涉及的项目。政府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企业组织实施项目,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奖补。
(一)居民热电联产或工业余热集中供热改造
继续执行2020年补贴政策。(按照改造区域实际供热面积13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包括一次网、二次网、庭院管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热源趸售热价执行22元/吉焦。
对已解决采暖,未解决生活用气的用户,具备管道天然气改造条件的,按照3000元/户(不含终端燃气具设备、燃气具设备连接及辅材)对燃气管网进行补贴。
(二)居民电代煤
1.分户式、集中式电代煤。采用空气源热泵、电热膜改造的配套费按180元/平方米补贴;采用电锅炉等方式改造的,按照取暖面积100元/平方米补贴,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超过部分由用户承担。
2.运行电价执行峰谷电价。
(三)太阳能+电辅助
太阳能+电辅助改造费成本280元/平方米,按照24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用户承担40元/平方米。
(四)居民气代煤改造
1.天然气壁挂炉改造。继续执行2020年补贴政策。(天然气低压管网建设按每户5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用户室内设备每户按1800元补贴。)
2.居民大院天然气锅炉改造。按照取暖面积80平方米/户进行分户,分户后锅炉设备补贴1800元/户,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工程款补贴5000元/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3.气费补贴。继续执行2020年补贴政策。(市、区财政、燃气公司补贴12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气公司承担4元/平方米·采暖季,财政补贴8元/平方米·采暖季,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暂按三年补贴。)
(五)电网增容
电网增容补贴政策由供电分局争取市供电局资金并实施。
(六)供热二次网扩容及改造
按照现行相关的供热管网改造政策进行,本次清洁取暖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七)建筑能效提升
既有居住建筑外墙保温按照126元/平方米补贴。
七、投资估算
初步测算,本方案清洁取暖项目总投资5.8亿元,政府投资5.4亿元,其他资本0.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3.1亿元,区级财政投资2.3亿元。2021年政府投资4.3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2.6亿元,区级财政投资1.7亿元。
(1)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共改造2196户,17万平方米。总投资228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598万元,区级财政承担685万元。
(2)新能源取暖项目。共改造12717户、101万平方米。总投资2.8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7亿元,区级财政承担0.7亿元,居民承担0.4亿元。
(3)“煤改气”改造项目。共改造11528户、92万平方米。总投资783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5487万元,区级财政承担2352万元。
气费补贴共221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549万元,区级财政承担664万元。
(4)供热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共改造供热管线51公里、涉及供热面积127万平方米。总投资537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523万元,区级财政承担3554万元,其他资金300万元。
(5)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实施100.26万平方米建筑物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4055万元,区级财政承担8577万元。
八、工作要求
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牵头推进清洁取暖各项工作,指导督促两镇、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的长效机制。区属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一)落实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整治措施,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二)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污染防治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推行绿色信贷、绿色环保等绿色金融服务;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区财政局积极争取清洁取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利用碳达峰与碳中和、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城镇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为综合整治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政策支持。综合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与改造和运营成本,区发改委积极争取用于居民燃煤散烧整治的投融资等政策支持。
(四)供应保障。加快热源、气源、管网建设,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五)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履行项目相关法定程序;要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全过程介入。要制定科学、高效的验收办法及程序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环境效益等。
(六)资金管理。区财政局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监督管理机制。补贴资金由属地政府统筹使用并管理,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区财政局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补贴资金。
(七)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既要保证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更要保证施工安全、运行安全。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改造。各项目要把用户安全使用教育、宣传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竣工验收管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八)经营管理。要充分体现地区作为实施主体的主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区的优势和自主权。项目实施单位依法依规确定,在符合行业准入的前提下,按照“谁改造,谁运营”的方式实行一体化管理,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涉及居民燃煤散烧治理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趸售热价,按照供热经营企业“保本微利”原则,热源热价予以优惠。
(九)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动清洁取暖工作强大合力。
附件:1. 东河区清洁取暖项目投资测算表
2. 2021年东河区燃煤散烧整治项目资金计划
3. 东河区供热管网改造计划表
4. 东河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
5. 2021东河区居民清洁取暖项目气费补贴测算表
6. 东河区燃煤散烧整治项目计划表
附件1: | ||||||||
东河区清洁取暖项目投资测算表 | ||||||||
序号 | 项目类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市财政资金(万元) | 区级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资本 (万元) | 预计2021财政补贴(万元) | 2021财政资金(万元) | |
市财政资金 | 区级财政资金 | |||||||
1 | 燃煤散烧治理(含3年气费补贴) | 40822.34 | 25727.03 | 11025.87 | 4069.44 | 24694.12 | 10583.19 | 35277.31 |
2 | 供热管网扩容及改造 | 5377.60 | 1523.28 | 3554.32 | 300.00 | 761.64 | 3554.32 | 4315.96 |
3 | 建筑节能改造 | 12632.13 | 4055.25 | 8576.88 | 0.00 | 1351.75 | 2858.96 | 4210.71 |
小计 | 58832.07 | 31305.55 | 23157.07 | 4369.44 | 26807.51 | 16996.47 | 43803.98 |
2021年东河区燃煤散烧整治项目资金计划表 | ||||||||
项目 | 户数 | 面积 | 投资 (万元) | 市、区两级应补贴资金(万元) | 居民 (万元) | 备注 | ||
合计 | 市级 | 区级 | ||||||
项目总计 | 26441 | 2115280 | 38608.96 | 34539.52 | 24177.664 | 10361.856 | 4069.44 | |
一、集中供热合计 | 2196 | 175680 | 2283.84 | 2283.84 | 1598.69 | 685.15 | 0.00 | |
二、新能源取暖合计 | 12717 | 1017360 | 28486.08 | 24416.64 | 17091.65 | 7324.99 | 4069.44 | 按80平/户 |
三、煤改气合计 | 11528 | 922240 | 7839.04 | 7839.04 | 5487.33 | 2351.71 | 0.00 | 按80平/户 |
政策解读:http://www.donghe.gov.cn/zcjd/2488906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