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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0202011538375C/2021-00005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包东政办发(2021)48号
成文日期 2021年8月9日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东河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8-10 来源: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作者: 访问次数:1297

东河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包头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以打造一流 法治营商环境为牵引,以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重难点工作为推动,补短克难、重点推进、规范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新开局。

一、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区级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对现行不符合规定的准入措施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自助服务事项清单、“一窗受理”事项清单、“零跑腿”事项清单、“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事项清单和代办帮办事项清单,实现各类清单最简最优。全面清理各级各类重复、于法无据、超职权设置及变相设置的审批和备案事项。实施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3.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继续清理规范各类认证、评估、检验、检测等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健全公开承诺、执业公示、限时办结、合同管理、收费公示、执业记录和清退淘汰惩戒机制。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4.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梳理修订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贯彻落实自治区定价目录,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强对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清单和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工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5.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有序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措施。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完善涉企意见建议反馈机制。严格进行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不得出台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政策性措施。(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6.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深入推进涉企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建立联合监管执法检查清单。审慎监管民营企业经营活动,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柔性执法,编制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7.深化政务服务。全面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不断扩展“一网通办”网上可办和能办事项覆盖率。推出100个“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扩展24小时自助服务功能。完善首问负责、 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并联审批等制度,加快实施容缺受理。完善“好差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差评调查复核和督办整改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8.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溯机制,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建设“政策宣传查询兑现”平台,完善涉企优惠政策落实常态化监督体系,建立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在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政府釆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加强前置合法性审查,严格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 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推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 件制定常态化,完善和落实专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制度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制定机关或者实施部门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组织实施后评 估,并将评估意见作为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 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进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在 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2021年底前实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 范性文件全部统一公开查询。(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专家论证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决策机关跟踪反馈以及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等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并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12.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 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强化刚性约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实现决策事项、依据、结果“三公开”。全面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智库”作用。(牵头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 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牧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和其他民生高频执法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完善苏木街镇综合执法机构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苏木街镇与旗县区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落实苏木街镇与旗县区部门派出机构的执法联动。(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府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14.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 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及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 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牵头单位:区政府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15.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公示内容、提高公示率,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単》,提高行政执法案件音视频全过程记录比例,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等情况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比率达100%。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结合新修订实施的行政处罚法,重新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和执法终端运用,拓展录入范围,提升案件录入率。(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 执法责任制规定》,依照权责事项清单确定执法责任。严格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全覆盖。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街接的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17.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 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年内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执法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和名额,报同级党委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8.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包头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和《包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严格实行月通报制度,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健全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违法行政案件办理机制。(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19.加强行政监督。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制度机制,强化政府内部权力制约。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推进行政机关内部控制管理。(牵头单位: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住:区政府各部门)

六、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20.建立健全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制度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有关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制度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为,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1.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培训和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普及。完善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牵 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通过加强听证、专家论证、调解等形式,努力实现复议的实质性纠错和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功能,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推进行政复议便利化服务,在政府网站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3.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推动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街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深入推进行政调解,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 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推行首问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优化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渠道,依法分类化解群众合理诉求, 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八、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24.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年内要专题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开展法治建设情况检查、专项督察,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全面落实述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运用,按照自治区考评要求实时上传数据资料。(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5.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 入各级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不少于2次。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分层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目录。强化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将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作为年度培训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执法人员法治水平,增强执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6.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主动查短板、找不足,特别是2019年示范创建实地评估和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查所涉及共性内容和发现的难点、短板、弱项等问题,要盯住不放、及早解决;对近年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点方向重点内容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回头看”,切实把各环节做实做细。将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提升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强政务公开和新闻媒体、融媒体、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对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重大举措、经验做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综合创建和部门单项创建活动,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解读:http://www.donghe.gov.cn/zcjd/24879755.jhtml

下载:东河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