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名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东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名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东河区发布了《东河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东河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包头市文化和旅游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求,2023年东河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七批东河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
主要内容经项目保护单位主动申报,东河区文化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组依据推荐申报条件具体要求评审,面向社会公开公示等工作后,现有社火脸谱等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确定为第七批东河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吕锡峰等16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确定为第七批东河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文件:http://www.donghe.gov.cn/zfxxgkml/24987516.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