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海柳树大场新露天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项目选址位于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海柳树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项目
建设地点: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海柳树沟
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建于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海柳树沟。本填埋场属于二类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体积约4000万立方米,利用粉煤灰、石膏、电厂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填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内及场区道路、卸车平台、库区挡坝、库底水平防渗、边坡防渗、截洪沟等。项目建成后,有效的改善了周边工业企业煤灰、石膏、电厂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困难的现状,对建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包头市九原区海柳树大场新露天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384824380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鼎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展红
联系电话:1526651169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在充分研究本项目工程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开展评价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汇总、分析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述;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排污总量控制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公众参与;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时反映有关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包头市九原区海柳树大场新露天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