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包东市监撤送告〔2025〕3号
包头市秀俊贸易有限公司 :
本局于2025年3月1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包东市监撤告〔2025〕3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你单位于2013年11月19日取得设立登记,未经牛向东同意冒用其本人身份信息办理相关登记。本局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2月21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局拟撤销包头市秀俊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取得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包东市监撤告〔2025〕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吕荣莉、张夏卿 联系电话:0472-4112903
联系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环城东路297号
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印 章 )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