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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工作部门

医疗保障局


领导分工

杨翠芳(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柴雅婷(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办公室相关工作和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机关后勤、财务、党建、纪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保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

郄晓明(党组成员、业务股负责人、):分管局机关业务股和东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和医疗保险经办事项等相关工作。

工作职能

   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东河区委相关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研究拟定相关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贯彻落实上级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6、组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机构设置

东河区医疗保障局是东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下设办公室、业务股2个内设机构,管理事业单位东河区医疗保险中心1家。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后勤、财务、党建、纪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保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面的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医疗救助、药品采购平台、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两定机构稽查稽核工作相关职能。

(三)医疗保险中心。负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

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西6号就业社保服务中心3

联系电话

0472-6180132

负责人

  杨翠芳局长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