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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工作部门

信访局

领导分工:

李耀东(党组书记、信访局局长)负责信访局全面工作,负责驻京接劝返工作。

  勇(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协助局长负责文件处理、会议组织、机关制度建设、目标管理、财务、信息等;负责全局信访数据统计上报、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信访局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局正式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信访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总结、大型会议材料等综合文稿;负责进京非接待场所(重点地区)和社会面涉访的上报、统计工作;负责进京越级访的承办、受理、督办、上报等工作;负责督查责任单位稳控责任制和稳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外勤工作及协助到市、赴自治区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的协调工作。负责局党支部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办公室

刘瑞(党组成员、信访局副局长)兼任接待室主任。负责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日程安排及协调工作;负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市信访局交办、转办东河区的信访案件的办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的受理、转办、交办工作;负责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日常工作;负责东河区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相关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来访接待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妥善处理本级群体性上访

分管:接待室东河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本级单位)

工作职能:

区信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东河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调指导东河区各镇(街道)、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承办上级和区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东河区各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起草信访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区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人事、机要保密、财务、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等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

(二)接待室。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和区委、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

办公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党政大楼联合接访中心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472--4388006

负责人:李耀东(党组书记、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