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剑峰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东河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姚 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
谢宏磊(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依法行政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包头市安泰公证处。
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立法调研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工作;承办区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安全、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群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做好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工作。
(二)依法行政股。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并负责具体指导落实工作。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相关法治制度体系,指导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异议申请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承担以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答复事项。承办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引起行政诉讼的应诉、赔偿事项。处理涉及区人民政府的民事、经济争议及行政诉讼事项。承担全区行政复议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区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东河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日常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大队。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调查研究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拟定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应用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执行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监督管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负责接受法院指定辩护案件的组织实施。负责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的法律援助律师指派工作。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工作。
通讯地址:北梁新区北二区禁毒教育基地东河区司法局二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2-4388709
负责人:东河区司法局局长 吕剑峰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主办单位:东河区政府 承办单位:东河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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