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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工作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一、领导班子职责分工:

赵丽霞(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人事教育、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大队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张剑钢(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齐进喜(党组成员):分管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管理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价格监督管理、价格认证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杨小燕(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法制工作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张屹冬(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信用监督管理、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温美霞(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场规范管理、质量计量监督管理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东河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受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配合有关反垄断调查,推进竞争政策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东河区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毛绒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制度。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东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全区认证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东河区知识产权战略,起草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

(十六)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东河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转化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十七)组织指导全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十九)负责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部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按权限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相关规定制度。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上级抽检计划。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十三)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1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管理股、质量计量监督管理股、食品药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人事教育股。

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承担辖区内相应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设有:

铁西市场监督管理所、西脑包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平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南门外市场监督管理所、东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南圪洞市场监督管理所、天骄市场监督管理所、河东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神庙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兴市场监督管理所、沙尔沁市场监督管理所、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东路297号

联系电话:0472-4172501

负责人: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党组书记、局长赵丽霞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