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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30 来源: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167

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将东河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的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政策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卫生健康工作新风尚。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有:东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等。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324宗;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31宗、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0宗;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0万元。   

(二)信息管理情况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统计报送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我委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健康新东河、东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今日东河等平台及时发布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动态、相关文件和政策法规以及各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动态,上报信息共计135篇。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4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行政处罚19件,警告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0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卫健监督队伍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急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数量、质量需逐年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专业度不够。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以及监督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提升信息发布及审核能力,避免错别字、词及不规范表述,提升信息报送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