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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30 来源:区民委 作者:区民委 访问次数:146

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将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东河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中重点报送部门街道信息1个栏目。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累计29条,主动公开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66宗;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宗、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0宗;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0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区民委无依申请公开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他股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委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专职信息员与网络评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总体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努力提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对照任务分解清单,明确工作要点,对照包头市、东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评工作,确定一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人员,压紧压实各方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不定期自查,通过第三方对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已发布内容抓取错字、敏感字,及时发现问题、修正问题。通过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业务素质。2021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数量、深度、广度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公开平台建设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2022年,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围绕自治区、市、区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强化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东河区民族事务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