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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30 来源:东河区统计局 作者:东河区统计局 访问次数:214

东河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河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思想为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东河区统计局以智慧统计建设、统计服务建设、依法治统建设、统计生态建设四个建设为核心,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风向标作用,在部门之间共享和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以及统计数据,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主动公开情况

东河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有微信公众号、东河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据统计截至20211231依据《条例》第二十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0宗;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宗、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0宗;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0元。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东河区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东河区统计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审查发布等措施,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运行。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东河区统计局开设“东河统计”微信公众号,设置人普公报及主要经济指标发布等栏目,及时发布社会关切、关注信息。2021年,东河区统计局发布动态30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统计局在东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提交、邮件发送、信函邮寄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2021年,已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公开方式创新不够、公开形式不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策解读的宣传手段,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东河区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