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河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区政府工作部门

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30 来源: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219

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安排部署,坚持公开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服务回应、互动交流,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不断完善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有:东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据统计,截至20211231日,依据《条例》第二十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39宗;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宗、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0宗;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执行《东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河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东河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发布等工作,不断促进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运行。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东河区政府网站“社会保障”、“稳岗就业”两个专题专栏发布信息110条,通过权威媒体刊发200余篇稿件,依托人社新媒体发布信息不断增强传播影响力,全年发布信息超200余条,粉丝数超万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公开申请信息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对照自治区、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东河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知识,提升业务本领;三是按照上级要求,每月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敏感信息进行筛查和删除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务服务局报告。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系统形成重视、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要以不断增进社会了解、促进公开透明、群众满意为目标,真正做到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仍需提高。

下一步,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紧紧围绕上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履职尽责,高质量编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