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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局 202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30 来源: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局 作者: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局 访问次数:190

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局

202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现公布东河区政务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东河区政务服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部署,不断强化制度执行、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东河区政务服务局依托微信公众号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局发布文章260篇,依托抖音短视频账号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局发布视频消息40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政务新媒体内容报送审核发布制度》《政务新媒体阵地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撰稿、审核、报送、发布流程,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正面传播引导作用。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2021年完成政府门户网站IPV6备案;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还不清楚。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对于公众关注的重大事件进行实时更新,确保公众从正规渠道得到可靠信息。

      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的学习,提高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度东河区政务服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