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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来源: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337

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安排部署,坚持公开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服务回应、互动交流,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0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00

行政强制

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397.5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紧紧围绕上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履职尽责,高质量编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发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