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2024年下沉包头铝业产业 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驻区、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类工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保障园区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23〕17号)要求,按照“依法、确需、可行”原则,区级相关部门以代收代办、代收转办等方式授权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行使部分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园区事园区办”。现将《东河区2024年下沉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下沉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工作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就下沉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政策和业务培训,明确业务联络人,确保下沉政务服务事项赋权到位。包头铝业产业园区要做好下沉事项承接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履行好服务职能,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满意度。
二、依法依规办理下沉政务服务事项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下沉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的政务服务事项承接主体和下沉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布,同时向东河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对承接主体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指导和监督。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区级相关部门代收代办、代收转办行使部分委托和帮办代办服务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对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程序在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上进行受理办结,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定期对下沉园区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检查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尽可能将本行业的自助设备放置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提升园区企业和职工的办事便利度。
三、做好下沉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政策解读和宣传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通过网络、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宣传解读改革政策和工作成效,提高园区入驻企业和职工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附件:东河区2024年下沉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