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及《包头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4〕10号)文件精神,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东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格规范入学秩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对学位不能满足“片区”需求的,根据房户情况实行多校划片入学。严禁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和测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以及阳光分班方案、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招生工作将依据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适度调整。
三、教育优待对象及相关规定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
(二)见义勇为者子女;
(三)包头市级及以上劳模、草原英才、鹿城英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子女;
(四)支持教育事业,对东河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五)“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经东河区委组织部人才引进程序引进的人才子女入学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经审核确认后统一交区教育局办理;
(六)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对东河区发展做出特殊贡献人员子女,由区政府审核确认后统一交区教育局办理。
符合优待政策子女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5月28日—31日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区教育局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各中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该政策入学申请。
四、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招收具有东河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电脑派位、划片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等办法。优先安排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等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1.学校片区内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
“两个一致原则”指“片内”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满一年以上;“片内”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房产和户籍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
(1)学校审核:
各小学5月31日—6月6日,在各自的服务半径张贴本年度招生公告,确定具体审核时间。对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进行材料审核。房产性质为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予以认定,非普通住宅不予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必须是入学儿童的父或母“独立所有”,或者入学儿童的父母“共同所有”。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内”小学就读(同一家庭多个子女除外)。
按学校《公告》规定的具体时间,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家庭户口簿原件、适龄儿童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合同、出生证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到“片内”学校进行材料审核。
(2)网上注册:
材料审核结束后,各小学协助家长做好网上注册、信息采集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入学儿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现场工作人员与家长登录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注册信息。
凡在网上注册过程中发现其他旗县区重复注册的儿童,取消东河区“片内”学校注册及入学资格。
(3)学校初审、注册后,留存适龄儿童“家庭户口簿” “房屋所有权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以备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适龄儿童家长自行进行后续批次网上注册预报名。
(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见附件1)
2.学校片区内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
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监护人按类别(有房无户、无房有户、无房无户)进行网上注册,区教育局统筹进行电脑派位或直接分配。未派入意向学校的剩余学生,按照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分配一所小学入学。
(统筹空余学位相互安排的学校片区见附件3)
(1)网上注册:
6月7日9:00—6月14日17:00,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直接登录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根据监护人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居住证”地址向所属小学(见附件1和附件3)提出入学申请;进行网上注册预登记,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个人信息,打印“2024年东河区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操作或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取消网报申请资格。
(2)资格审核:
6月17日—18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公告》),由监护人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入学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
①“2024年东河区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网上注册打印);
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 “出生证”原件;
③持自己房屋的产权证或网签合同和实际租住地址的“居住证”原件。
学校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留存“家庭户口簿” “出生证” “2024年东河区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 “房屋所有权证” “居住证”原件以备复审。复审结束后,原件将退还监护人。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
注:①凡网报“无房有户” “无房无户”入学儿童,监护人必须到“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河受理大厅”打印入学儿童全家人的“包头市不动产无房证明”进行审核,“无房无户”须同时提供实际居住地址的“居住证”。
②凡网报“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家长持自己房屋的产权证或网签合同进行审核,不需再提供“居住证”。
3.“三校”电脑派位
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主校区和绿地校区、金龙王庙小学三所小学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进行电脑派位。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注册:
凡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注册;凡在东河地区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有购房可以申请注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持有人姓名必须为入学儿童父母)。
6月7日9:00—6月14日17:00,有意愿去上述三所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原片区学校预报名后,家长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登录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进行“三校派位”网上注册预登记。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信息,并打印“2024年小学一年级三校派位入学预登记表”。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
6月21日,由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或在东河地区监护人有购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2024年小学一年级三校派位入学预登记表”(网上注册打印)、“出生证”的原件,到申请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符合条件的签字确认,留存相关材料原件复审。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
(3)电脑派位后,未如愿派位到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主校区和绿地校区、金龙王庙小学的学生,按原预报名学校政策入学。
公园路小学(含公园路富力校区)、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主校区和绿地校区、金龙王庙小学第一批次“片内”报名适龄儿童,一律禁止参加上述三所小学电脑派位。一经查实,取消“片内”入学资格,派位结果作废。
(三)电脑派位、阳光分班时间及入学结果查询
1.小学入学电脑派位、阳光分班时间:8月26日前。
2.小学新生入学结果查询:所有参加网上注册且资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结果。并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手续到校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入学安排。具体查询时间关注“东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四)关于支持人口政策的相关规定
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兄(姐)按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三校”电脑派位不适用)。符合该政策子女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6月26日—28日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股提出申请,通过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后安排入学。
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双胞胎、多胞胎家庭子女的监护人在资格审核时,向报名学校提出申请。
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该政策入学申请。
(五)其他规定
1.监护人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和区教育局提供本人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证明材料者,学校和区教育局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2.户口、房产证登记不真实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3.学校不得接收私立幼儿园、私立学校、食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任何名义和形式的赞助费。
五、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东河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东河区户籍,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在外就读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东河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我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招生办法
区属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对口升学、九年一贯制对口升学和“电脑派位”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小学对应升入初中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2)
5月31日9:00—6月6日17:00,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直接登录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进行信息采集,准确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信息采集和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本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在外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5月31日9:00—6月6日17:00,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直接登录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进行信息采集,准确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打印“2024年东河区小升初报名信息采集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信息采集和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于6月26日—28日,由家长持“2024年东河区小升初报名信息采集表”“居民户口簿”、全国通用学籍号“学籍卡”和房产证或实际居住地的居住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一所初中就读,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3.市直属中学初中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市直属中学初中招生全部纳入属地管理,空余学位可面向全市电脑派位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以属地为主,必须在东河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民办学校须根据包头市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执行事业计划招生,制定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并向包头市教育局申报备案、统一发布。
凡经市直属中学初中或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4.初一新生录取结果查询
“小升初”电脑派位、阳光分班于8月26日前完成。东河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及本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在外就读的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录取结果。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学籍卡”等相关手续到校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入学安排。具体查询时间关注“东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5.关于支持人口政策的相关规定
东河区在校、在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电脑派位、阳光分班。由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6月10日—6月12日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申请。
本区户籍、在外就读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在外就读的随迁子女,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入学同一所学校并进行阳光分班。由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6月26日—6月28日向东河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逾期未进行相关资料的申请和审验,视为自动放弃该政策。
六、电脑派位程序
(1)公示电脑派位学生的名单,并经家长代表确认;
(2)邀请家长代表现场进行操作;
(3)派位结束后,现场打印电脑派位名单;
(4)现场封存电脑派位名单。
七、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其残疾程度,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没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东河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八、特长生招生
依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包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生源基地学校可以按批准项目与招生计划招收体育等特长生。严禁各中学以招收体育等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小学不允许招收体育特长生。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宣传。招生前,东河区教育局通过市、区两级教育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将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东河区教育局切实加强对各学校的招生监督工作,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坚持阳光分班。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而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在本区内转学。坚持在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班额原则上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
(四)严格落实招生纪律。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
(五)加强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简化入学程序。加快推进本区内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互联网+”,与入学材料涉及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数据共享、联动核查合力,确保新生入学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服务。
(七)强化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不得巧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一经发现将对违规收费学校予以严厉查处。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2024年招生工作结束后,自动失效。招生期间东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招生事宜,合理解决在报名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未尽事宜由东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东河区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说明
(不包括在建楼盘、非普通住宅)
公园路小学:休闲广场以西,西河槽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北,环城西路以南。公六街休闲广场南路的轻化楼,二轻1号楼,二轻6号楼;巴彦塔拉大街以北的攀宇小区,园丁小区,公六街统建1、2、3号楼;西河路河槽以东的公七街,西四街,西四小区,西五街,世宇小区,康居华庭小区,房管楼,公路总段楼,运输公司宿舍楼,教学仪器楼,二医院宿舍楼,西河东路科研楼;环城路西升力楼。
公园路小学富力校区:面向东河区富力院士廷、吾悦广场房屋产权所有人子女招生;如有空余学位面向景晟学府、东方壹号院房屋产权所有人子女进行电脑派位。
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公八街王中花园1、2号楼,公八街二轻2、3、4、5号楼,二轻集资正楼、东楼,泰兴统建3、4号楼,粮食局1、2号楼,三电1、3、5、6、7、8、9号楼,电修1、2、3、4号楼,电力安装1号楼,供电1、2、3、4、5、6号楼。
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绿地校区:石桥街以东,黄土渠路以西,内环东路以北,110国道以南。包括绿地西斯莱公馆,北梁新区西三区,隆泉花苑,隆泉花苑二期,水泊东岸。
环城路小学:环城路以南,矿机巷以西,南门外大街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北。包括东河房管楼,医药公司宿舍,水厂宿舍,正北食品宿舍,东一建楼。南门外大街以西:包括包一中宿舍楼,康居小区及以南经纬楼,红光测控楼,512队住宅小区,23中教工宿舍楼,东河宾馆宿舍楼,德胜宫小区。
金龙王庙小学:中市街以南,环城路以北,和平路以东,工业路以西。包括和平路东三区的北小区和南小区,南圪洞二区,工业路西二区,机械楼,统建楼,工业路拖制楼,工业路综合楼,工业路6号楼房和部分平房,和平路东四区,糖业五库楼,酒厂楼点楼、正楼和西楼,芳汀园,鑫厦楼,油厂宿舍,东方明珠。和平路以西的通顺东一区1-11号楼。
胜利路小学:公园北路以西的西阁三期、西阁小区4、5、7号楼,公园北路以东西阁小区3、6、8号楼,马王庙1、2号楼,四十中1、2号楼,物资楼1栋,吉兴小区,税苑小区,园中园小区,通顺西一区,西二区,东二区,景中苑,环西宿舍楼,劝业佳苑,劝业公寓,新兴大厦。
牛桥街小学:西门大街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的鹿鸣苑及周边燃料公司宿舍楼,防疫站宿舍楼,螺丝厂宿舍楼,食品公司宿舍楼,环卫宿舍楼,花园小区,宏运小区,紫薇花园,龙藏新城的国秀苑、福地园,教育局宿舍楼,财神庙西小区。西门大街以南,新兴大街以西的十七中宿舍(景泰苑),西阁A、B楼。西门大街以南,新中西路以北,通顺街以东的胜利路北小区,铁路大院,和平路西小区。
工业路第一小学:东至东河西路(东河槽),西至南门外大街、河北小街红光巷,北至巴彦塔拉大街,南至包头东站铁路。包括凤凰嘉园,电修楼宿舍,夏日花园,面粉厂宿舍楼,观景庭小区,鹿王羊绒衫厂宿舍,鹿王羊绒衫厂后东河金典小区,30中宿舍,瑞芬小区,咏芳花苑,商运楼,锦裕园,九合东粮广场,维多利华府,维多利摩尔城,粮库,邓家营子村,南海子村,什大股村。
工业路第二小学:和平路以东,内环西路以东,黄土渠路以东,内环东路以南,110国道以南,东河槽以西,东河西路以西旧区委巷以北,中市街以北,财神庙路以北。包括星月小区,酒厂宿舍,东门大街西小区,景龙苑小区,吉泰佳苑,理想嘉苑,回中楼,星河水郡,河东10栋,南龙王庙社区,房管楼,税务局宿舍楼,运管宿舍楼,粮食局宿舍楼,商检宿舍楼,城检宿舍楼,统建楼,工商楼,菜园村商品楼,北方阳光小区及区委宿舍楼,和平路东一区、东二区,解放路南、北小区,南圪洞南、北小区,工业路西一区,房管土建七栋楼,工业路小区。鹿苑小区,东门大街北小区,福瑞花苑东区(瓦东),福瑞花苑西区,福瑞花苑(瓦西)、工商银行宿舍楼,宏恩楼,和风苑,雅典苑,香颂苑,兴瑞苑,天赋苑,大德商住城,鹿鼎豪庭,北梁新区西二区,北梁新区西四区。
东一路小学:东河西路以西,巴彦塔拉大街以北,工业路以东,旧区委巷以南。包括御景华庭,滨河花苑,钢丝厂宿舍,工行宿舍楼,宁鹿水岸,美岸华庭,御龙阁,盛世小区,内配宿舍,食品小区,北工小区,旧酒厂宿舍,东河民政家属楼,粮库宿舍,市一建家属楼,工业路2号街坊,皮业小区,宏基伟业楼,名仕小区,皮革楼,糖业楼,绣花楼,蔬菜公司宿舍,东方新天地,东方嘉园,蒙中医院宿舍,锦绣香格里拉,菜园街社区,房管楼,烟草楼,干休所,农资楼,生资楼。另南门外大街7、8号街坊,矿机小区,名仕花园,蓝泽大金城(壹品府)。
康复路小学:东至果园村,西至东大桥(1、2号桥),北至留宝窑村,南至保利小区。具体包括:保利百合小区,山水佳苑,鼎太风华,碧水嘉苑,幸福花园,日健花园,军苑小区,胜达花苑,胜达小区,拖制楼,东河村欣苑,东河商住城,安康嘉园,盛景名苑,果园村,留宝窑村,商委楼,方兴麓城壹号,三医院宿舍。
环城路小学巴东校区:巴彦塔拉东大街以北,原耐火厂铁路线以南,西起东河槽,东至佳美建材城铁路。包括龙泽家园,欧艺家园,耐火厂宿舍楼,瓷厂宿舍楼(大华小区),裕力小区,冶金楼小区,家诚小区,时代天骄小区,阳光小区,阳光天福小区,惠民新城及北梁新区北二区、北三区、北四区,惠民新城(东河世纪城、二期D区),北五区、北六区、北七区、北八区,城际美景小区,东方天城。
东华热电厂供煤铁路专线以东,东华热电厂路加油站以南地区,京包铁路线以北,蓄电池厂以西。包括臭水井村,龙景山庄小区,河北村,地毯厂宿舍,水暖厂宿舍,瓷厂宿舍,蓄电池厂宿舍区。
公园路小学转龙藏分校:桃园新村,奥宇新城,蓝天小区,北一区,壕赖沟村(壕赖沟村户口的村民子女),陈户窑子村(陈户窑子村户口的村民子女)。
惠民路小学:佳美建材城铁路以西,东河槽以东,南至京包铁路。包括佳美银河佳苑小区,北梁新区南一区、南二区、南三区、南四区、南五区、南六区、南七区,璟华苑,富悦城小区,市一建宿舍,巨力现代小区,东方园,明日星城,环卫楼,电机厂宿舍,铸造厂宿舍平房,东豪国际城,铸造小区,颐和观海小区,西麻地(只包括被征地的居民子女)。
实验小学南海分校:校园北,南海明珠2期;校园南,保利体育庄园;校园西,郑二窑子村及龙湾半岛小区;校园东,南海明珠1期及王大汉旧村;校园西北,阳光新城;校园西南,保利罗兰香谷。
西脑包第一小学:东至环城西路(红星桥),西至包白铁道,南至西脑包大街,北至青山路以及原丰备仓小学片区。包括贵发山庄,景晟学府,东方壹号院,福景山庄,西脑包前街2、7、8、11、12号楼,民苑小区,安富小区,住建风景,西脑包统建楼,绿苑小区3号楼,煦日雅居,龙功苑,福盛苑,西士亚,康乐小区,瑞欣小区,运输公司家属1、2号楼,甲1-甲4号楼,综合楼1-10号楼,新综合楼10号楼,附3、5、7、10号楼,屹厦小区,西脑包前街平房(西一小门前),物资小区,城建小区,转角楼,汽配公司宿舍,童装厂宿舍,鹿城福满园,福兴锅炉厂宿舍(福兴小区),检察院宿舍楼,羊绒衫宿舍楼,井坪苑,中药厂宿舍楼。金三角,留柱窑,西北门,白家梁村,红星社区,吕祖庙社区,丰备仓社区,官井梁社区,福义街社区。
西脑包第二小学:西脑包大街以南,站北路以北(含香榭里花园)西河西路以西,西井湾河槽以东(含塞纳河及周边新建小区)。范围内包含文教小区,步步高小区,步步高西苑,绿苑小区,大和兴小区,幸福港湾,西河花苑,富民家苑,夏日华庭,一五一小区,鑫峰园,宏源鑫都,香榭里花园,紫玉公馆,天安雅居,西河景苑,西脑包前街128-151号,百货站宿舍,木材公司宿舍,起重宿舍,工商银行宿舍楼,中大院,塞纳河小区,禧福瑞苑,西脑包宁鹿住宅楼,滨河西苑,市二建家属楼等住宅。
铁西一小:铁西立交火车道以西,二道沙河河槽以东,站北路(铁西段)以北,青山路以南。包括铁西二街农机楼,唐宋楼,铁西三街、四街、五街、十二街,欣愿小区,东方俪城,景晟学府,豪德园,豪德贸易广场,顺意苑,居然警苑,东区国际,东方壹号院。
站北路第一小学:巴彦塔拉大街以南,铁路线以北,西河东路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与公园路交汇处以西。包括毛凤章营村,西一街小区,西二街小区,公二街小区,公三街小区,维多利新天地,丽园小区,包铁电务段家属楼,包铁集兴公司家属楼,站三街小区家属楼,站四街小区,恒大翡翠华庭,毛凤章营村鑫新家园小区。
站北路第二小学:南门外大街以西,公园路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南,京包铁路以北的街区。包括站一街社区,站二街社区,南一街社区,南二街社区,旭日嘉园社区,南三街社区,博成楼,学府公寓楼,公一街社区,公四街社区,古邑人家,心怡花苑。南门外大街以东,工业路以西,站北路以南,京包铁路以北的街区。包括东官房小区,东官房新苑。
东兴小学:包铝福利区东区,东区C区,南区,南区A区,南区B区,西区,北区(含古城湾乡政府),中区;毛其来村,古城湾村,原砖瓦厂厂区,万锦佳苑,生态馨苑,生态佳苑,滨铝小区以及坝北自建房,东坝村,章盖营村。(原47中附小片区)南到东升社区,北到沟门村,东到永富村,西到磴口村包括糖厂,轻机厂,沟门村,磴口村,东富村,永富村,东升社区和果树实验站。
天骄学校小学部:东起东河槽,西至毛凤章村,铁路线以南地区。包括南海二村,南海四村,南海五村,民航家属楼,海岸家园小区,易通花园小区,福海花园,金业小区,南海嘉园小区,地矿小区,五金小区,消防小区,工务段住宅小区,土产小区,东二馨苑,顺鑫望潮苑,顺鑫美域,锦绣南海城,检察院住宅小区,南海鑫苑、南海小区,毛凤章村铁路线以南区域。
包十一中附小:莎木佳村,东园村,南园村,公积坂村,黑麻坂村。
沙尔沁中学附小:海岱村,永富村,大巴拉盖村,沙尔沁一村,二村,三村,阿都赖村,土合气村。
第二实验中学附小:小巴拉盖村,鄂尔格逊村。
未尽事宜和具体楼、栋、门、牌由服务半径内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2:
东河区六年级学生“小升初”具体安排
1.包一中:面向东河区富力院士廷、吾悦广场房屋产权所有人子女招生(同一套住房3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少年在包一中就读,同一家庭多个子女除外);如有空余学位面向景晟学府、东方壹号院、东方俪城房屋产权所有人子女进行电脑派位。
2.包二中:电脑派位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站北路第一小学、站北路第二小学、康复路小学、东兴小学、环城路小学巴东分校、公园路小学龙藏分校、惠民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3.包二中河东校区:录取包二中河东校区附小、环城路小学巴东分校和惠民路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4.包三中:招收实验小学南海分校学生,电脑派位录取工一小、包十一中附小、第二实验中学附小、沙中附小的部分学生。
5.包八中:电脑派位录取站北路第一小学、站北路第二小学、铁西一小的部分学生;录取西一小、西二小的学生和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电脑派位后余下的部分学生;如有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录取部分景晟学府、东方壹号院、东方俪城房屋产权所有人子女。
6.包十一中:录取包十一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7.包十六中:录取东兴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8.包二十四中:电脑派位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站北路第一小学、站北路第二小学、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工一小、工二小、北梁第一小学、环城路巴东分校、惠民路小学、包二中河东校区附小的部分学生。
9.包二十八中:电脑派位录取环城路小学巴东分校、惠民路小学部分学生,录取康复路小学、公园路小学龙藏分校电脑派位剩余学生,分配北梁第一小学、工二小、金龙王庙小学、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10.包四十中:录取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分配金龙王庙小学、北梁第一小学、工二小、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11.东河一中:电脑派位录取天骄学校小学部的部分学生;录取铁西一小、站北路第一小学、站北路第二小学、工一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和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录取电脑派位后剩余的景晟学府、东方壹号院、东方俪城房屋产权所有人子女。
12.天骄学校:录取天骄学校小学部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3.沙尔沁中学:录取沙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4.第二实验中学:录取第二实验中学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附件3:
东河地区部分学校“片区”划分
第一片区:
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工业路二小
第二片区:
站北路第一小学、站北路第二小学、工业路一小、实验南海分校、天骄学校小学部
第三片区:
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
第四片区:
胜利路小学、工业路二小、西脑包一小
第五片区:
康复路小学、公园路转龙藏分校、环城路巴东分校、惠民路小学
第六片区:
铁西一小、西脑包一小、西脑包二小
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片区非“两个一致”的入学儿童选择“附件3”中第二片区或第三片区内的一个学校提出预报申请;金龙王庙小学片区非“两个一致”的入学儿童选择“附件3”中第一片区内的一个学校提出预报申请;实验小学绿地校区片区非“两个一致”的入学儿童选择“附件3”中第四片区内的一个学校提出预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