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河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公开 > 义务教育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2-08-25 来源: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作者:东河区教育局 访问次数:668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印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的指导意见》(包教发〔2019〕30号)的通知,全面落实《东河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有效控制“择班”“择师”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公正。2022年秋季新学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实施“阳光分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毛贵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教育局副局长)

 员:赵磊石雷钧、刘斌、程峰、张海龙及各中小学校长

二、分班时间及地点

20228月27日下午

时间:14:30开始小学分班;16:00开始中学分班。

地点:金龙王庙小学一楼报告厅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阳光分班”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公开原则。分班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督部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市教育局观察员、媒体记者等全程参与和监督。

(三)均衡原则。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摸底考试。分班严格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四)全体原则。区教育局以校为单位把新生全部录入分班软件,保证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

(五)随机原则。各学校每班的学生名单全部由市教育局统一开发软件随机、自动生成。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班数和班额。按照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结合预报名人数,合理确定班数和班额。

(二)确定教师名单。各校要提前确定各班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名单,并提前进行公示。

(三)现场随机分班。区教育局集中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等各界代表的监督下,由家长代表或教师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市教育局统一开发),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最小班级班额与最大班级班额差不超过 2 人。

(四)现场打印和公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现场的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编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旗县区教育局分别持有,并且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

(五)现场“阳光分班”结束后,若有未及时预报名或个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随军子女等新安置学生,仍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学校为单位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抽签定班(抽签班级按学生均衡原则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根据包头市教育局、东河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阳光分班”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要求,成立“阳光分班”组织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工作,确保新生按时入学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各项工作,新生入学分班后,任何学校不得再重新分班或为个别学生调整班级。区教育局将对“阳光分班”的各项工作跟踪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分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严肃问责。

(三)各学校广泛利用网络、媒体等手段,积极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做到家喻户晓,解除家长疑虑,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东河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 6166069

基础教育股616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