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河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街道办事处镇

东河区和平路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来源: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街道 作者:东河区和平路街道 访问次数:311

东河区和平路街道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东河区和平路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墙上悬挂、公示栏张贴、上网公示以及微信群内发布等形式,及时发布全区工作动态、相关文件和政策法规,其中上传各类信息200条,今日东河信息采用25篇,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新风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街道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政务信息公开数量、质量逐年提高,但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群众对信息公开需求越来越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专业度不够,公开的主动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在机关以及基层单位开展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医疗机构、网页、微信等线上线下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