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旗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银行类金融机构纳入两家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学生办理贷款时只能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不能两家金融机构同时办理。
(一)申请对象条件
1.学生和家长户籍均为东河区户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4.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维持学生上大学期间费用。
(二)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申请贷款的大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果学费住宿费总额超出限额,按限额办理贷款金额。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校生贷款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四)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借款学生毕业当年开始利息自行负担。
(五)申请材料
1.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华安助学小程序注册、打印);
2.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贷款学生页、共同借款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