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
2.见义勇为者子女;
3.包头市级及以上劳模、草原英才、鹿城英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子女;
4.支持教育事业,对东河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5.“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经东河区委组织部人才引进程序引进的人才子女入学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经审核确认后统一交区教育局办理;
6.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对东河区发展做出特殊贡献人员子女,由区政府审核确认后统一交区教育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