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武智勇(党组书记、局长)
张钧(党组成员、工信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分管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
魏孟德(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电力和信息化股
祁勇霞(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技服务股
李欣(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业发展股
仝佳(工信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分管综合办公室
张世奇(工信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分管行政审批室
第一条 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东河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东河区印发的《东河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包头市东河区工信和科技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工信和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信息化、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和东河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关于新型工业化、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科技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及科技创新工作。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东河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 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上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东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 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东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 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贯 彻实施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 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区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 责全区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依法开展电力行政执法,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负责全区民 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研究拟订全区煤炭经营发展规 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 营秩序。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东河区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措施,依托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东河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 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东河区稀土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承 担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监督管理工作。
(九)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推动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放共享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 施,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推进通讯网络和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负责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十二)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交流与招商引资。 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间开展产业协作配套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三)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 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全区重大技术 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 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 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东河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六)牵头组织全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七)组织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 会发展、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区域创新发 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十八)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措施。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制度改革, 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全区科技保密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十九)组织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 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
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十)负责科学技术协会相关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 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区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区外智力工作。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全区网络安全工作,协调信息化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全区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依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 担全区煤炭、电力等能源开发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和项目建设时期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 区工信和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考核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报备工作。负责机关重要的综合性材料的撰写。负责对外新闻宣传。
(二)行政审批室。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上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东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三)工业发展股。组织拟订东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东河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承担全区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承担冶金、化工、建材、石油、天然气、黄金等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东河区有关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相关行业做好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贯彻实施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东河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 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按权限负责稀土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工业园区设立、升级、扩区、调位等有关问题。承担工业园区运行监测分析、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东河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负责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分析。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服务工作。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筹助保金贷款业务推进工作,按权限承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协调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工业企业开展产业协作配套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综合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发展思路和建议措施。
(四)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承担全区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 作。研究拟订全区煤炭经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贯彻落实盐业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区食盐的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和行业监管。推动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举证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电力和信息化股。负责协调全区电力运行管理,参与拟订全区电力发展规划。配合做好监测分析电力运行的相关工 作,协调解决电力生产、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和地区重点用电保障工作,协调电力的应急调度,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推进智慧城区建设,推动全区社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研究制定全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管理和应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利用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联网工作。协调推进通讯网络和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上报信息化领域各类政务信息。
(六)科技服务股。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拟定推动科研机构创新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全区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组织建立统一的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全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承担全区科研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示范区、开发区等相关申报工作。组织拟订东河区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农村牧区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创新平台、科技园区、示范基地的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提出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统筹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和创新调查制度。开展科技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推进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府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科学技术协会相关工作。开展科普工作,普及科学知识,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协调发挥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的作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创新。承担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对其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区工信和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 区工信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通讯地址: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复兴大楼四楼
负 责 人:武智勇
联系电话:0472-2625911
主办单位:东河区政府 承办单位:东河区政务服务局
蒙ICP备2020003850 联系我们 0472-2626311 网站标识码:1502020014
建议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以上分辨率
蒙公网安备
15020202000118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