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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民政局 关于对包头市东河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6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通知

日期:2023-06-08 来源:包头市东河区民政局 作者:包头市东河区民政局 访问次数:249

包头市东河区民政局

关于对包头市东河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6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经核查,包头市东河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6家社会组织存在两年及以上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属于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202355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包头市东河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6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包头市东河区民政局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附件:

包头市东河区民政局

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1、包头市东河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2、包头市东河区物流贸易协会

3、包头市东河区众诚职工摄影协会

4、包头市东河区夏日阳光幼儿园

5、包头市东河区小巨人幼儿园
6、包头市东河区智高点教育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