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乡村振兴局四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公示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经包头市东河区四级衔接资金分配变更以下项目的公告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对以下单位和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包头市东河区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举报材料或者电话举报。
1.河东镇毛凤章村商业街配套设施项目安排投入中央2022年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46万元。
2.东河区沙尔沁镇阿善沟门村保鲜库配套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安排投入自治区2022年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1万元。
3.东河区沙尔沁镇阿都赖村民俗民宿项目(一期)安排投入中央2022年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8万元。
4.鄂尔格逊村和小巴拉盖村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投入自治区2022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42万元。
5.沙尔沁镇杨圪塄村高标准养猪棚舍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投入2022年市本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经费项目,安排投入2022年市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
7.东河区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安排投入2022年市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8.2022年东河区农村“厕所革命”工程项目,安排投入2022年市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电子邮箱:dhqfpb@126.com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月30日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党政大楼811室
联系人:包双喜
联系电话:0472-4388696
监督电话:12317
包头市东河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