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包头市政府政务公开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2016年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截至11月23日,我区政府网站首页当年共更新信息239件(累计公开4657件),其中,公开政府文件37件/次,东河新闻172件/次。通过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累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1864件,办结11858件(另有6件正在办理中);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1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5项公共服务事项均实现了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方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九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三宜新东河》共更新信息220期(累计公开551期),1100条(累计公开2524条),单条信息最高访问量超过5万人次,总访问量接近两百万人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了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公开内容的重点,不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截至目前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公示11件/次,在重点领域公开15件/次,同时公开了我区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决算表、“三公”经费情况表和“三公”预算说明等。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设立政务研究室,不断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及时应对舆情,畅通信息渠道,与媒体形成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应对舆情能力。着重对最新重要政策法规做出科学解读,并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利用《东河网情》、《三宜新东河》等平台发布解读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截至目前,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4件/次,涉及南一区积水、环城路塌陷等突发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区及区直各部门和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问题,都已及时答复。没有需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复议内容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经查,2件均为快递原因导致我区政务公开室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表而没有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开行政审批取消收费事项一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16年,我区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政务信息公开数量、质量上进一步提高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政策,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的人员、力量不足;二是工作人员的专职度和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政府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量及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及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之处。
(二)改进思路
2017年,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主动公开,在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逐步实现由“我们公布什么,群众看什么”到“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布什么”转变;建立长效、实用的信息公开机制,让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有效、彻底的公开;要继续在认真界定“密”与“非密”的基础上,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专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及其配套解读材料的主动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2、继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务微信APP、微博等新媒体载体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三级联网建设,推进网上审批办事服务,促进权责清单广泛公开;利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进一步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多有效的便民咨询、资料下载等服务,优化受理、咨询和答复等工作流程;将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标准化,并借鉴其他地区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经验及在政务公开方面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各系统建设。
3、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素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公开理念,保障群众之情权益;建立重点面向基层的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通过专题会议、专题讲座、重点约谈等方式,经常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快捷、规范、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