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3月25日)
按照包头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包政公办发〔2016〕2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2015年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东河区政府网站首页当年共更新信息326件(累计公开4418件),其中,公开政府文件25件(累计公开件209件)。在政府网站首页开通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全年网上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5368件。开通微信公众号《三宜新东河》,当年共更新信息271期(累计公开331期),1084条(累计公开1424条),单条信息最高访问量超过5万人次,全年总访问量接近百万人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东河区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建立了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传统媒体、微信APP应用方式为主,各单位政务公告栏、办事场所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咨询电话、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并存的便民、务实、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同时,以人权、事权、财权为核心,突出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了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公开内容的重点,不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积极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公开了东河区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收入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说明,东河区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表、“三公”预算说明。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东河区政府办公室专门设立政策研究室,对最新重要政策法规做出科学解读,并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利用《东河网情》、《三宜新东河》、《东河信息》等传统刊物及新媒体将政府各类重要信息及时公开。通过网络信息办公室,不断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及时应对舆情,畅通信息渠道,与媒体形成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应对舆情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区及区直各部门和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及时答复。没有需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开行政审批取消收费事项一项。
四、政府法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区公开申请行政复议3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东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政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的人员、力量不足,工作人员的专职度和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同时,政府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之处。
(二)改进的情况
2016年,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继续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借鉴其他地区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的经验,借助新技术,开辟新的网站模式,进一步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各系统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功能,深化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强化与群众互动的网站信箱功能板块,以适应日益增强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的新形势。
2、加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继续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网上审批办事服务,促进权责清单广泛公开,不断提升我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能力,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多有效的便民咨询、资料下载等服务,优化受理、咨询和答复等工作流程。
3、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效益。继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微信APP等新媒体载体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加大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收费等热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4、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建立重点面向基层的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通过专题会议、专题讲座、重点约谈等方式,经常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快捷、规范、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