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3月23日)
按照包头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包政公办发〔2015〕1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2014年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河区政府网站首页共当年更新信息371件(累计公开4092件)。其中,公开政府文件23件(累计公开件184件);公开信息动态348条(累计公开3808条)。另外,区属各部门共更新信息1039条,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683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东河区主动完善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对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等方面信息,第一时间公开发布,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同时,在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和《2014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内政公办字〔2014〕3号),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积极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区财政局在其部门网站上公开了东河区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收入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说明;东河区2014年“三公”经费情况表、“三公”预算说明;区政府采购审批、监管公开,截至2014年12月底,采购办根据采购金额对所有7种货物类项目进行统计,全年采购金额1.19亿元,比照全年预算节1000余万元。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区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方便公众更好地知晓和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措施。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利用《东河网情》《东河政务信息》、《东河政务动态》等刊物将政府各类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各部门加强与宣传部门、网络舆情监测部门的联系,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加强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区及区直各部门和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是关于北梁棚改工作的,目前已全部按时答复,回复率100%。没有需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四、政府法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区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信息上报不及时,公开的重点不突出,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有的单位没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准确、具体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关键部位进行公开。三是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量大、繁、杂,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政府并未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随着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现有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二)改进的情况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做好区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
4、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