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包头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包政公办发【2012】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网络化
2011年,按照包头市的有关要求,我区及时充实和调整了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政府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考核督查组、政务公开目录编制组、政务信息网络建设组具体开展工作。全区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投入,保障运行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我局在2011年度进一步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一是在局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继续投入资金补充和更新办公电脑,二是继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能及时发布各项公开信息。
(三)强化监管,政务工作透明化
一是事前监督。对于政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要经过把关,方可出台。为了加大监督力度,各部门都相应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公开内容先交监督小组成员审核,然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并正式公布。二是事中监督。凡重大的工程项目及有关经济活动,请监督小组或聘请监督人员实行监督,听取建议意见。三是事后监督。在公开栏旁设立群众评议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与舆论的监督。另外,普遍实行了“两有”(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实施方案上墙、工作机构示意图和工作程序上墙、办事公开制度上墙、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上墙)。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按图索骥,公开内容全面化
按照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均可以向社会公布。要求区属单位对外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业经济、构建和谐东河等10大类,对内公开内容包括班子考核评议、评先、奖金及福利分配、目标任务分配、人员变动等。
(二)拓展内容,公开体系规范化
目前,我区编制完成了从2003年至今的《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制定了《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随时点击查看。
一是确保常规内容公开。区政府公开重大决策、工程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领导分工及信访接待日程安排、为群众办的好事实事情况等内容;区属单位公开工作职责、行政许可时限、内容、程序和收费等。
二是加强重点内容公开。把干部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容易引发矛盾的社会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来抓,如低保金发放情况、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居委会初审、办事处复审和民政局审批后均进行三榜公示,还要请群众代表参与低保评议,以保证工作的公正、合理。
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区政府和区属各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余条。
(三)因地制宜,公开模式多样化
对外公开的形式:一是宣传栏公开,将需要公开的内容制作成版面,悬于办公大楼或办公室显眼处,群众观看更加方便,公开效果相当明显;二是公示牌公开,为机关干部统一制作公示牌,上面写上姓名、职务、职责等内容,统一放在办公桌上,方便群众寻找办事;三是媒体公开,与群众关系较大、联系密切的部门将政务公开的内容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四是刊物公开,利用《东河政务信息》、《东河政务动态》等刊物将政府各类重要信息及时公开;五是网上公开。在东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着便于查询、美观实用的原则,建立起了由全区各部门、单位、街镇组成的子网站群,与互联网都建立了链接。
对内公开的形式:一是会议通报,通过干部大会将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印发资料,将内容印发给各科室,接受内部监督;三是发文公布,用文件形式,将政务公开内容下发到基层;四是内网公开,通过我区政务内网,将公开内容予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目前,我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暂未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全区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有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三是重视程度不高。一些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高,工作行动滞后,动作缓慢。有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阶段性工作来对待,工作不主动,存在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和敷衍应付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二是要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于必须审批的事项,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办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增加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三是要同加快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以服务公众为中心,逐步通过电子网络实现为群众服务,使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互为依托、互相促进,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快捷、方便的服务;四是要同企业职工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相结合。要在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在企业改制、下岗分流、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上,要求企业做到公开透明,规范程序,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不断规范村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将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等情况及时公开,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五是要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结合。要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